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13 关键字:政策,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建筑业,

申报时间:2018-09-13~2018-10-16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建筑业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申报项目要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2018 年)》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三)项目核准、备案、能评、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完备。
(四)企业申报项目应为 2017 年以来建成投产的项目(申报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除外)。

申报范围
(一)按照《自治区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经信规范发〔2018〕2 号)要求,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及能源利用率等环节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区同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二)按照《自治区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经信规范发〔2018〕1 号)要求,对专注于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先进,单项产品市场

补助说明

对获批自治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给予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制造业行业领先示范企业可分别获得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 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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