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双创”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21 关键字: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21~2018-09-30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经认定批准机构(含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众创空间
其他(一)改造项目。国家或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众创空间,利用现有线上平台,自愿按要求改造线上平台与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新建项目。国家或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众创空间,自愿建设线上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并与自治区众创空间共享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补助说明

 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及众创空间申请接入共享平台的改造项目或新建项目,对符合共享平台对接条件的,根据建设投入情况给予一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

《自治区“双创”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财(企)发〔2017〕699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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