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市级众创空间备案

发布时间:2018-04-09 关键字:南宁政策

申报时间:2018-04-09~2018-08-31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申报条件

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职工人数3人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众创空间的发起者和运营者,是南宁市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二)众创空间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自主产权或租期不少于3年的场所,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供创业者或创业团队使用的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及设备设施、宽带网络、开源软硬件、商务服务等基础条件和服务。
(三)众创空间有专职的管理团队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运营管理机构配有不少于3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管理运营人员,具有完善的创业主体准入和退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四)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鼓励有条件的众创空间设立创业种子资金或孵化基金。
(五)具有便捷的服务体系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结合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推进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的不断融合。
(六)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市场等方面的服务。
(七)聚集一定数量的创业者、创业团队和企业。创业者不少于15人,创业团队、企业不少于5个。

补助说明

通过备案的众创空间纳入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同等条件下,市科技局对众创空间内的企业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资助。

政策依据

《南宁市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南科规〔2017〕5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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