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宁市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18-09-19 关键字:南宁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19~2018-10-26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育项目应以人才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为主体、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为依托申报,可以联合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联合申报单位”)共同申报并实施项目。
(一)人才个人申报条件
1.一类申请者应未满38周岁(即1980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二类人才项目申请者应未满32周岁(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原则上一、二类申请者均应具备全日制硕士(含)以上学历或学位证明,侧重创业的优秀科技人才(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归国留学人员应额外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历学位的认证文件。
3.科研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类申请者应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企业一、二类申请者应属于企业研发骨干(侧重创业的须为企业创始人)。
4.一类申请者应从事研发工作8年以上,且曾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过科研项目;二类申请者应从事研发工作5年以上,且参与过2项以上课题研究。硕士、博士及博士后期间经历可计入研发工作时间。
5.申请者应为依托单位全职工作人员。
(二)依托单位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应当是在南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南宁市管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2.依托单位应具备为申请者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设备、科研条件、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等条件。

补助说明

按人才申报年龄要求,划分为一类、二类两个人才类别,其中一类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凡不超过38周岁的均可申请;二类人才项目给予25万元项目资助,仅允许不超过32周岁的人才申请。按项目创新创业类别的不同,划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两个类别。2018年拟资助不超过25个项目,其中一类不超过10个、二类不超过15个。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2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可以延长至3年。

政策依据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发〔2018〕17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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