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06-06-23 关键字:南宁邕宁区政策

申报时间:2018-01-01~2018-12-31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邕宁区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经技术鉴定或者学术评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成果,可以申请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发明,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在实施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较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推广应用已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达到区内领先水平,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在从事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科技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补助说明

城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500元,三等奖2000元。今后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可作相应调整提高。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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