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项目

发布时间:2018-10-09 关键字:深圳政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01~2018-09-17

所在地:广东深圳

申报条件

可申报主体类型平台运营商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企业资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境外合作、投资情况
经认定批准机构、平台(含国家、省、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其他相关条件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
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2号);
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2号) ;
5.《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三号)(2010年7月26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
6.《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6〕149号);
7.《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56号);
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
9.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经贸信息规〔2018〕3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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