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8年专利代理机构奖励及扶持资金

发布时间:2018-10-08 关键字:厦门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08~2018-10-19

所在地:福建厦门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专利执业代理人首次聘用及引进
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我市专利代理机构聘用首次获得执业证的代理人(获得执业证起算)或引进专利执业代理人合同满两年。
(二)我市新设专利代理机构
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设立当年开展业务。

补助说明

(一)专利执业代理人首次聘用及引进
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新聘用1名首次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及专利执业证的代理人,且为该机构工作连续满2年(以聘用合同为准)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补贴1万元;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从市外引进1名高学历(硕士以上)专利执业代理人,且为该机构工作连续满2年(以聘用合同为准)的,给予该代理机构一次性补贴1万元。
(二)我市新设专利代理机构
对我市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当年开展业务的给予2万元扶持经费。

政策依据

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
《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7〕13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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