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8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认定

发布时间:2018-09-30 关键字:泰州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30~2018-10-20

所在地:江苏泰州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2年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境外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可申报主体类型服务机构
其他(一)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强的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两年及以上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良好业绩。

补助说明

星级服务平台评定结果,作为政府采购、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政策支持和向中小企业推荐的依据。

政策依据

《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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