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省级以上两化融合项目奖励扶持计划

发布时间:2018-10-10 关键字:深圳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09~2018-10-24

所在地:广东深圳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1年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两化融合情况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有开展两化融合活动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境外合作、投资情况
其他相关条件项目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贯标试点企业应在全国“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并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三)《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
(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
(五)《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5〕20号);
(六)《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8〕7号)
(七)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6〕9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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