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认定

发布时间:2018-10-12 关键字: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2~2018-11-12

所在地:天津

申报条件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占比3%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联盟对外责任主体单位必须是注册在天津市境内的科技领军企业、领军培育企业或承担有科技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
  (二)该企业应已建成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重点实验室,并有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和高端仪器设备,能够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在服务行业发展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三)该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2017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含)以上。
  (四)联盟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家,且核心成员单位应为注册在天津市境内的科技型企业;要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
  (五)联盟应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与项目实施、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六)联盟所有成员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已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并制订相应工作程序;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已建立利益保障机制;已建立开放发展机制。
  (七)联盟开展的任何活动符合所在行业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

补助说明

对新认定的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联盟开展的有效行业交流活动,开展行业学术交流、解决共性技术问题、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依据

《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津政办发〔2018〕9号)和《市科委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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