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泰州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8-10-15 关键字:泰州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5~2018-11-05

所在地:江苏泰州

申报条件

研发费用占销售投入占比3%以上
发明专利数量5项以上
商标数量3个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境外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信誉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管理层及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拥有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好,是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合格单位。积极开展专利电子申请,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三)创新投入强度高。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并达到一定标准。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对知识产权事务有持续稳定的投入,上年知识产权费用(主要指申请费、年费、奖励费、维权费、宣传培训费、知识产权战略应用费等)占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10%。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近三年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本地区同行业中领先;企业注册商标总量3件以上,或拥有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境外注册商标。
(五)知识产权运用水平高。制定并实施专利、商标、品牌战略,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享有相当知名度,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达到60%以上,或开展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化运作,制定企业技术标准,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补助说明

对被认定的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计划;对其开展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利用、战略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维权等工作,将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

政策依据

《泰州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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