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

发布时间:2018-10-08 关键字:嘉兴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08~2018-10-17

所在地:浙江嘉兴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2年以上
企业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示范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产品生产企业2017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2017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3.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4.具有成熟的市场化应用的产品、服务或系统,制定了相关标准;
  5.具有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补助说明

(一)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应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组织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开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应用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扶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街道(乡镇)建设,加快示范基地产业集聚和应用试点。

  (四)加大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扩大试点示范工作及其标准的影响力。

政策依据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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