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企业专利导航专项

发布时间:2018-10-15 关键字:南京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8~2018-10-31

所在地:江苏南京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2年以上
企业资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占比5%以上
知识产权20项以上
发明专利数量5项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1.申报单位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良好信用,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合格或通过认证;
2.拥有有效专利总数量不少于2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主导地位,在细分行业中具有引领性;
3.2017年企业利税在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总收入的5%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知识产权战略,设置专职机构或人员,在项目实施期(1年)内投入经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50%。

补助说明

“企业专利导航专项”拟采取无偿资助支持方式,支持强度20万元/项,主要支持我市“4+4+1”主导产业体系领域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重新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2015〕165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我要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