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10-12 关键字:南京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2~2018-11-02

所在地:江苏南京

申报条件

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投资于平台建设资金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二)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可行性建设方案。
(三)经营服务场所不少于500平米,具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有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规范,具有明确的公共服务性。
(五)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与平台业务相关的关键环节专业人才。团队成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六)具备面向创新主体提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线上线下联动服务功能。
(七)以合作方式共建平台的,申报方应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宁知〔2018〕65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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