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技术领先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8-10-17 关键字: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7~2018-11-16

所在地:天津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8年以下
属于高新领域情况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占比3%以上
知识产权1项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 一、申报条件
  天津市技术领先型企业是指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掌握核心技术并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快速发展潜力的企业。申报技术领先型企业认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为八年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二)申报企业主导技术在细分领域(行业)位居全国前三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
  (三)申报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须不低于3%。
  (四)申报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须不低于15%。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2×(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第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1。如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
  (五)申报企业在申报认定的近三年及当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六)对产业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高新技术服务等产业。
  (一)人工智能领域中,从事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大型智能工程机械、输变电成套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二)生物技术与健康产业领域中,从事生物医药、生物环保与制造、生物资源开发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中,从事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绿色电池、核电装备、生物质能海洋能、新型功能材料与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绿色化工材料、前沿新型材料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从事新型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移动通信与下一代互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高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五)航空航天领域中,从事航空产业、航天产业及航空航天配套服务业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六)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中,从事大型成套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新能源汽车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七)节能环保领域中,从事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
  (八)高新技术服务领域中,提供研发设计服务、先进制造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成果转化服务和数字化公共服务等的企业。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引进急需型人才实施细则》
《天津市技术领先型企业认定办法(试行)》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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