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7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发布时间:2018-10-16 关键字:南京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6~2018-10-26

所在地:江苏南京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经认定批准机构(含国家、省、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
其他1.申报主体为本市纳入科技部门统计范围的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
2. 2017年度培育对象指2017年内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以下相同)的,并且当年在孵或者毕业不满1年的科技企业。同一企业只能在1个载体中申报。
3. 2018年度培育对象指2018年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孵企业。
4. 2017年度载体绩效评价未参加和不合格的载体不能申报2017年度奖励。

补助说明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进入市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进入省培育库的再按省支持标准给予1:1共同支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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