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9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发布时间:2019-02-14 关键字:大连政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时间:2019-02-14~2019-05-20

所在地:辽宁大连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2年以上
可申报主体类型工业企业
职工人数15人以上
知识产权10项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申报主体:制造企业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或设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的部门)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2.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或设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部门)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能力。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3.有较强的设计能力,从事工业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设计产品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表彰。
5.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补助说明

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

《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辽工信产业[2016]255号)、《辽宁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辽经信产业[2016]114号,以下简称《办法》)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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