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关键字:知识产权试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国知办函管字〔2017〕133号

  各有关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起,我局会同财政部开展了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通过集成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支持试点省(市)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掌握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发展瓶颈,现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的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

  请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称省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称市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单位(分布表详见附件1)及其他非国家试点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关单位,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文字材料,填报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3、4),各项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各有关省局、市局在各单位总结基础上,结合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形成2016年专题工作总结。

  二、做好2017年工作计划

  请各有关省局、市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单位及其他非国家试点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关单位,认真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各有关省局、市局在各单位计划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应支持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2017年专题工作计划。

  三、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填报工作情况登记表要求情况客观、数据真实、项目完整;报送工作总结要求重点突出、强调成效、查找瓶颈、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报送工作计划要求重点突出、目标具体、措施得当、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

  各有关省局、市局专题工作总结要求真实反映本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运营发展现状,全面总结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认真查找知识产权运营发展瓶颈;专题工作计划要求统筹协调知识产权运营布局发展,科学制定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目标,完善落实知识产权运营促进措施;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对运营试点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一并报送。

  请各有关省局、市局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汇总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登记表、2016年工作总结、2017年工作计划,与省局、市局2016年专题工作总结和2017年专题工作计划,于3月31日前以电子件和纸件(EMS方式)一并报送至我局专利管理司。

  报送工作事关2017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计划安排,请务必高度重视;对于工作成绩突出、提供案例典型、工作计划合理的有关单位,我局将在试点项目推进中予以适度倾斜,并组织宣传。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吕 律 丁裕林

  电 话:010—62083864 9786

  传 真:010—62020895

  邮 箱:ipyun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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