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军工单位民品研发生产企业发展奖励

发布时间:2018-09-12 关键字:西安政策,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建筑业,

申报时间:2018-09-12~2018-09-30

所在地:陕西西安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建筑业
可申报主体军工企业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申报奖励企业的范围:军工企业剥离、派生、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2017年已正式纳入西安市统计部门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黑名单”企业(单位),不得申报。

补助说明

军工单位民品生产研发企业须经税务部门认定且民品生产研发缴纳的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能够单独统计,统计数按当年入库数为准。2017年度比2016年度新增所得税市与区县留成部分,按照同等金额给予企业奖励。奖励资金须用于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支出。

政策依据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军民融合补短板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7〕237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我要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