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市“企业上云”奖励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07 关键字:惠州政策

申报时间:2018-11-07~2018-11-15

所在地:广东惠州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1年以上
是否开展境外活动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1、在惠州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时间满1年;
3、企业近2年内未出现过财政资金方面的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4、企业的“上云”项目,应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与云平台服务商签订合同的项目,项目服务内容应符合《惠州市“企业上云”工作方案(2017-2020年)》(惠市经信[2017]54号)相关要求。

补助说明

1、上云企业在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与云平台服务商签订的合同金额累计达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按照15%的额度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上限为5万元。
2、对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及培育的企业奖励上限为10万元。

政策依据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惠州市“企业上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惠市经信[2018]512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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