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18-09-29 关键字:西安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29~2018-10-16

所在地:陕西西安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2年以上
企业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
2.产品生产企业2017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类型企业2017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
3.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4.具有成熟的市场化应用的产品、服务或系统,制定了相关标准;
5.具有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补助说明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扶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街道(乡镇)建设,加快示范基地产业集聚和应用试点。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2018〕63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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