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第二批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13 关键字:西安政策

申报时间:2018-12-20~2018-12-31

所在地:陕西西安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3年以下
企业规模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1.申报单位为西安市辖区注册的成立不满三年的中小微企业。
2.符合指南中明确的条件和要求。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已获得市级各部门或区县、开发区同类型资金支持;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已被工商等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补助说明

1.对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首次给予30万元的资助;对3年内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的再给予10万元资助;对3年内成为科技部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再给予20万元资助。
2.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与产业链结合紧密、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且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输出的模式和经验,3年内通过科技部备案被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的孵化器,一次性补足100万元资助。
3.区县、开发区(园区)及本地高校院所、军工集团、龙头企业和国内外知名众创机构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以及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建设特大型专业化众创空间,按“一事一议”方式,经评审通过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政策依据

《西安市支持创业的十条措施》《西安市资助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实施细则》 《西安市支持创业的十条措施》(市办字〔2017〕126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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