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江市京口区“金凤凰”计划

发布时间:2018-09-17 关键字:镇江京口区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17~2018-10-12

所在地:江苏镇江京口区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金凤凰”计划申报分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和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两个类别:
    (一)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高层次创业人才是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注册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3.申报人创办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或项目服务业态、经营模式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引领性,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等;
       5.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6.拥有自主创业经验,或者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高层次创新人才是指我区企业引进的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后能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人才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3.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或应用;或担任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有主持研究开发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的成功经验;
       4.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在主持科研与工程技术项目、产品研发等方面业绩突出,为业内普遍认可;
       5.需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负责人等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须由区人才办提出申请,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补助说明

1.顶尖人才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200万元以上的资助;
       2.紧缺人才项目给予20万元至60万元的区级立项资金资助,若入选市级(含)以上人才项目,所获扶持高于我区立项资助金额的,补足差额;未入选市级(含)以上人才项目或所获扶持低于我区立项资助金额的,按照区级立项扶持执行;
       3.对于已落户京口的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如实现产业化,取得突出成效,从落户第三年开始,每年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后补助政策,不超过三年。
       入选的人才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京口区其他关于产业发展、企业培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金凤凰”计划的实施意见》(镇京发〔2018〕21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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