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发布时间:2018-09-04 关键字:武汉政策,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服务,

申报时间:2018-09-10~2018-10-26

所在地:湖北武汉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服务
企业销售收入8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具有独特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二)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三)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四)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五)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其中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
(六)连续两年无投诉或不良行为。

补助说明

每年安排1000万元技术转移服务和技术交易专项资金,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技术经纪活动、高校院所技术流向本地、武汉市企业吸纳本地及外地技术等进行奖励补贴。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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