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9年度新型显示和工业机器人产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02 关键字:武汉政策

申报时间:2018-11-02~2018-12-21

所在地:湖北武汉

申报条件

研发费用占销售投入占比3%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1.申报单位须是湖北省内独立法人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

  2.须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3.申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必须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即: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上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上年度向统计部门提交的《科技项目情况表》,其余企业提供能够证明研发费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等相关材料)。

  4.支持已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积极申报该项目,对于还未建立技术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应将创新平台建设和集聚创新人才等列入项目申报及实施内容。

  5.各专项内设置若干重点任务,项目申报以重点任务为单位进行,须涵盖重点任务指南中所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原则上每个重点任务支持项目数1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从项目任务书签订之日起实施)。

  6.申报企业须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配套比例不低于1:1。

  7.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以外的项目。

  8.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补助说明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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