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发布时间:2019-02-25 关键字:武汉政策

申报时间:2019-02-25~2019-04-30

所在地:湖北武汉

申报条件

企业销售收入2000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1.规模较大。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年销售额原则上超过20亿元(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市场占有率的特色优势产业)。

2.特色鲜明。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强,专业协作配套效应明显,产业链基本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

3.集中度高。企业向园区汇集成度高并相互关联,成员企业和辅助企业机构共同处在一定区域;核心企业年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企业成员及其服务性机构、行业组织之间围绕产业链有精细的专业分工;劳动力承载能力强,土地集约使用,布局合理。

4.竞争力强。集群内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先进,领军企业具有较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有省级以上名牌或著名商标。

5.成长性好。政府高度重视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落实,措施有力,发展环境好。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增长速度高于本区域工业销售收入增长水平。

6.绿色低碳。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集群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本地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值,工业“三废”排放达标。

7.智慧互联。产业集群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系统效率和竞争力,互联网在促进集群转型升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机器人、智能制造技术在集群中得到推广应用,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补助说明

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给予相应奖励扶持。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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