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工业企业“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发布时间:2018-12-25 关键字:厦门海沧区政策,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建筑业,

申报时间:2019-01-02~2019-01-17

所在地:福建厦门海沧区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建筑业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16-2018年均在我区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申请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提款也在此期间),贷款必须是用于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
  (三)申报企业已于2016年10月31日前在我局报备企业受灾损失情况。

补助说明

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本次主要申请范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贷款利息,2018年遗漏申报的企业亦可补充申报)。

政策依据

厦门市经信局《厦门市工业企业灾后重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我要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