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9-01-18 关键字:厦门政策

申报时间:2019-01-18~2019-02-20

所在地:福建厦门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1年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我市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我市纳税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二)申报主体应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智能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

  (三)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申报方向

  (一)智能产品类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以市场需求为引领,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推动智能产品在工业、医疗、交通、农业、金融、物流、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

  1. 核心基础产品。支持高精度、低成本的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的研发及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建设,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化推广和应用,具备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2. 智能控制产品。支持智能人机交互系统、群体实时协同系统、无人自主系统和智能协作系统等智能控制产品研发,支撑和保障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具备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 智能理解产品。支持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生物特征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智能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和智能家居产品等研发和应用。

  (二)行业应用类

  鼓励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探索应用,提升民生服务中人工智能运用能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发展。

  4. 制造业智能化提升。支持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支持人工智能在工业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物流、管理、销售、服务、运维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

  5. 产业智能升级。支持人工智能在电信、能源、金融、商贸、农业、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推动产业智能化发展,引发产业深刻变革。

  6. 民生服务智能化。支持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推广,鼓励开发各类智能便民应用以及民生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民生服务能力。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厦门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厦经信服务〔2018〕552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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