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组织申报新入统企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9 关键字:厦门政策

申报时间:2019-02-19~2019-03-05

所在地:福建厦门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2018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

补助说明

(1)2017年底首次规下转规上的我区工业企业,2018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 万元。
  (2)2018年新注册投产并纳入我区规上工业统计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 万元。2018年度年工业产值达到1 亿元(含)以上的,2018年度(含)起再给予最高三年奖励,第一年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第二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50%(含)以上的,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75%予以奖励;第三年工业产值同比增长达到30%(含)以上的,按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的50%予以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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