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培育
发布时间:2019-03-04 关键字:厦门政策、制造业
申报时间:2019-03-04~2019-03-25
所在地:福建厦门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 |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供水 |
企业销售收入 | 2000万元以上 |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是 |
其他 | (一)企业在厦门市内注册、纳税,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未来能立足于厦门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效益质量突出、发展预期良好,不含成长性差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企业。 (二)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和持续较快发展能力。企业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0%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税收能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其中申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20%以上。企业有一定的创新投入。 (三)企业具备支撑未来成长和扩张的核心要素,包括:主要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研发机构或研发队伍,拥有产品专利、关键核心技术,已实施或拟实施项目投资、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开拓市场等扩张措施,具有“互联网+制造”,“服务+制造”等特征。 (四)企业已纳入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并入驻福建省工业企业服务云平台,每月按时报送生产经营情况。 |
补助说明
鼓励高成长培育企业增产增效,省市区各级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向高成长培育企业倾斜,企业建设投资项目参照省重点工业项目管理。强化运行监测协调,在融资服务、煤炭供应、电力调度、油品调用、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和“百千万”挂钩帮扶企业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省、市、区问题会办、分级协调、跟踪服务机制,保障企业高速发展。
政策依据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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