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第一批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

发布时间:2019-03-05 关键字:厦门政策

申报时间:2019-03-27~2019-03-29

所在地:福建厦门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二)企业自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对原有产品进行实质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关键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并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的产品,并在近三年开始上市销售的产品。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以上(自评),知识产权明晰,性能和质量可靠,符合节能环保安全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产品。

(三)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许可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近两年开发的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获得国家相关专利知识产权证书)优先征集。

补助说明

对列入目录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所在企业,在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和省级品牌培育示范、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示范)的工业企业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对列入目录的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借助省经信委工业服务云平台、微信公众号和自媒体以及各设区市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平台进行多形式的宣传推广。定期组织开展新产品国内外展、促销活动,加大对新产品市场开拓、商业模式培育等的支持力度。

政策依据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征集和发布工作实施细则》(闽经信政法〔2018〕177号文)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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