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18年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9-03-06 关键字:厦门政策、厦门湖里区政策

申报时间:2019-03-06~2019-03-30

所在地:福建厦门湖里区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交通运输/仓储/邮政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适用于注册、税务均在湖里行政辖区内(含厦门火炬高新区、自贸片区)的物流企业及物流相关企业。

补助说明

重点发展方向
  (一)鼓励引进重点产业方向企业。对到我区新设立的且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上,或新设立法人企业应税物流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含)以上的供应链物流企业、区域性城市及城际配送中心以及物流平台型企业(物流资源交易平台、车货匹配交易平台以及整合物流资源为基础,开展信用评估、融资、保险、信息等增值服务的平台),从引进起前两年按企业年度区级贡献的100%给予奖励,第三年按企业年度区级贡献的50%给予奖励。
  (二)鼓励发展物流企业运营中心。鼓励较大规模企业的业务向业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转型,对落户在我区的运营中心,年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从引进起给予前三年区级贡献全额返还的奖励。
  (三)鼓励发展跨境电商物流。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对物流费用补贴,物流补贴经费由自贸委与湖里区各按50%承担。
  以上企业(享受扶持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承诺扶持年度起五年内不迁离湖里片区(含厦门火炬高新区、自贸片区),若五年内迁出,我区有权追回扶持资金。

扶持物流企业发展壮大
  (一)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交通物流业统计且纳入统计当年仍达到规模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经营贡献奖励:
  1.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且比增20%及以上的,按其年度缴税区级留成增量部分予以50%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比增10%及以上的,按其年度缴税区级留成增量部分予以70%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航空货运业发展壮大
  对在厦门新开国际、国内全货机货运航线,每周一班次(含)以上的航空公司或航班承包商,国内航线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50万元;国际航线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3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里区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实施办法》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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