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2018年度科技创新券

发布时间:2018-08-28 关键字:深圳政策

申报时间:2018-02-12~2018-03-30

所在地:广东深圳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其他相关条件(一)申请人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或创客个人(购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的不受企业类型限制,每家企业不超过2万元),中小微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申请人为创客个人的应通过创客空间或其它商事主体申请;
(二)申请单位在申领年度内有与科技研发活动相关的科技服务需求; 且科技服务需求在入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内。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补助说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创客个人单次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申请次数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政策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5〕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三)《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5〕10号;
(四)《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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