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阐述了西安市科技经济发展趋势,分析了西安市产学研结合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构建西安市产学研结合的制度保障对策。要加大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障,奖励创新;为企业采用新技术成果提供制度保障;创新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组织方式。
本文指出西安市产学研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科研部门“应用性”研究导向不够明确;2、不可预期的经济效益阻碍了生产部门积极采用新技术;3、缺乏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激励制度。
文章通过分析,指出构建西安市产学研结合的制度保障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加大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障,奖励创新。
西安拥有十分优越的科研人才队伍及基础条件,有着丰厚的人文历史底蕴,科研成果的稳定产出不是问题。现在最为重要的是需要激发科研人员持续的创造力,可以采取的办法,一是加大科学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真正让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产生经济效益,让参与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共享科研产品的红利。其二,政府应采取奖励的办法,补充知识产权制度的不足。很多研究表明,与知识产权制度一样,奖励制度同样鼓励智力产品的创造,因为创作者能有所收获。但不同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是,奖励制度可使智力作品的传播达到最优,因为包含智力成果的产品不会以垄断价格被出售。因此,各级政府应更多地考虑采取奖励的办法,将应用型技术创新作为政策导向去支持。
第二,为企业采用新技术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应通过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的综合支持,扶持企业积极参与产学研结合的新项目。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的若干配套政策中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缺乏专门针对产学研结合的税收优惠,可以从税收角度鼓励产学研结合。建议扩大优惠范围,另外考虑出台支持产学研技术联盟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次,我们建议,考虑增设产业创新重大专项基金,增强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支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战略联盟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包括:推动并鼓励企业在产学研结合过程中打造自己的研发支撑体系;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新定位并进行相应调整,其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应以鼓励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为主。
最后,对产学研各方利益以立法形式加以明确,尤其是成果完成人和推广人的利益;考虑建立完善合作各方的风险分担机制,加快产学研结合的管理机制,防范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机制;产学研结合企业可吸收风险投资比照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产学研结合项目可享受资金支持和创业投资的措施使其制度化,在法律法规中加以明确。以上这些,我们期望在将来出台一部适合西安的地方性《产学研结合促进法》来逐一实现。
第三,创新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组织方式。
一是创新政府对科技资源的配置方式,加大对产学研结合的引导力度。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多种投入方式结合运用积极引导促进产学研高效结合,财政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产学研高效结合;加快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产学研结合引导基金,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银行等金融组织的作用;完善产学研结合获批国家项目支持的审核机制,并优化增强对产学研结合有效形式的引导;指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转换以论文等为评价指标的评价体系, 促使其将研究视角转到为企业、 产业需求服务。具体讲,政府在下达科技计划指南伊始应广泛听取吸收企业科研需求,将其诉求反映到科技规划中,项目组织阶段可考虑借鉴美国做法,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人员与企业组成新的合作研发实体,共同应对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
二是推出区域成果转化计划,鼓励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再研发和组织创新。政府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向仍然是基础研究和前瞻性、战略性的研究,对于重大科研成果的转化,创新主体必须由企业主导、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配合取代以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的模式,要进一步面向产业化的再研发。目前产业化进展仍然缓慢,虽然地方对于重大科技成果在地方的转化积极性比较高,但还是缺乏有效的产业化组织方式和资金的支持。因此,可以借鉴日本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经验,对具有产业前景的基础性科研成果,拟制相应的区域成果转化方案,使区域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地方政府在资金上加以配套,由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研究人员与企业组成新的合作研发实体或者以企业为主导,进行面向产业化的再研发,并实现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