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仲恺高新区技术转移平台专项奖励办法》
发布单位: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奖励内容:
税收归属仲恺高新区的企业,通过平台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技术成果实现技术、专利、科技服务的交易,按交易额的6%给予买方奖励,单个企业每一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
注意事项:
1、技术交易是指通过在仲恺高新区设立的技术转移及平台成交,且交易金额履行完成。
2、签订规范、完整的技术交易合同。
3、为规范事后管理与追踪奖励成效,实行奖励监测措施。通过平台开展技术交易的企业需定期向区科技创新局报备技术交易项目情况。未及时上报或将追回奖励款项,并且三年内不得享受该政策奖励。
附件:《仲恺高新区技术转移平台专项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