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思明网上知识产权交易专项政策,申报企业引进技术奖励、技术经纪人奖励、企业科技专员奖励,有如下要求:
企业引进技术奖励:
1必须是纳税在思明区的企业,且该企业是技术交易的引进方。
2技术交易形式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方式。
3技术交易通过思明平台科易宝交易系统进行,且交易金额履行完成。
4申报政策涉及的技术交易,必须是本年度完成的交易。
技术经纪人奖励:
1经纪人必须挂靠到科技局认可的技术经纪机构,由经纪机构负责申请奖励。目前经纪机构主要以科易通宝公司担任,后续将发展更多技术经纪机构。
2经纪人必须帮助思明区(厦门市)企业进行技术引进,且技术交易方式是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3技术经纪和对应的技术交易合同必须通过科易宝履行,且履行完成。
4申报政策涉及的技术交易,必须是本年度完成的交易。
企业科技专员奖励:
1企业科技专员必须是思明区或厦门其他地区企业负责技术引进或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2企业科技专员必须挂靠到指定的技术经纪机构(科易通宝公司),由科易通宝公司统一申报。
3企业科技专员必须帮本企业(思明区或厦门其他地区企业)引进技术,跟踪交易流程,定期进行项目落地跟踪汇报。
4对应的技术交易形式是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5申报政策涉及的技术交易,必须是本年度完成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