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为了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详细措施如下:
一、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
(一)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
(二)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三)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
(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
(五)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六)避免重复多头检查。
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
(一)切实精简人才“帽子”。
(二)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
(三)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
三、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
(一)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
(二)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
(三)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四、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
(一)建立相关部门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分担责任机制。
(二)强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的主体责任。
(三)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
五、开展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改革试点
(一)开展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试点。
(二)开展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
(三)开展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试点。
(四)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