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作为企业从事民商事行为的书面凭证,其起草和审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到企业权利义务的承担,决定了企业在其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能否有效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订立和生效的合同,不仅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依据,而且也是司法或仲裁机构裁定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合同审查,指“从法律方面对企业合同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进行法律的把关,减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争议。“
一、合同审查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审查的一般原则
1.合法有效原则:“合法”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是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主要由法务和律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审查。
2.对等平衡原则:把握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因业务部门最了解的具体情况,故应根据双方的利益平衡点,首先对合同的业务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审查。
3.具体明确原则:内容明确,条款齐备是合同文本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合同文本对交易内容反映不够明确,清晰或者缺少必要的条款,将会给将来合同履行以及法律救济埋下隐患。
4.可操作性原则:实现合同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但在实践中,很多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意识薄弱、老客户等)所签订的合同常常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表现在:规定过于抽象,不具体,缺乏具体的操作条款或者约定不清晰等等。
2、合同审查的通用方法
1.形式审查的通用方法:
合同文件的基本架构包括开头、正文、签署三个部分。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在形式审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A、初步确认合同名称与合同性质是否一致;B、当事人名称、签署时间前后是否一致、完整,是否有错误或矛盾。
2.实质审查通用方法:
主要对合同的真实性的、合法性、公平性、周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
二、知识产权合同审查概述
知识产权合同主要是为知识产权的产生,许可及转让的合同。其中常见的主要是技术类、著作权类、商标类合同。而其中技术类的合同类型主要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著作权类则主要包括合作创作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授权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商标类的合同主要是商标许可和转让合同。除此之外,还有包含在劳动关系中的技术保密条款以及竞业禁止条款,合作关系中所涉的商业秘密条款等。
一般而言,无论知识产权合同还是普通合同,都要包含以下几点:标的(权利义务关系);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等。具体到知识产权合同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条款;
1、权利归属条款: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权利归属、申请权利、使用权利、利益分配和权利转让等内容。在知识产权合同的订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我约定的自由,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放弃了或是忽视了这一权利,就可能因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而使得适用法律的推定归属,对当事人造成不利。所以,作为合同的一方,不要忽略权属条款。
2、授权许可条款:应对许可性质、权利种类、分许可、转让和许可限制等进行相应约定。
3、权利瑕疵担保条款: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承担多呈现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特点,在交易合同应当明确知识产权侵权等责任的承担问题,否则可能产生较多法律争议和风险。
[案例]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日本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案:最高院判定原审福建省高院判决认定被控侵权的脱硫方法和曝气装置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无不当。且根据双方合的合作分工约定判断二者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但变更一审判决中富士化水的单独赔偿责任为富士化水和华阳公司共同赔偿晶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61.24万元。
连带责任VS追偿权:行为人共同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并不妨碍追偿权的行使,但是不应根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瑕疵担保条款直接免除其中某一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保密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界定哪些“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避免笼统的将所有技术或信息约定为商业秘密。同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具体措施详尽地写进协议。
三、技术类合同篇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合同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形式要件的审查
技术合同中,关于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合同法都要求是“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涉及专利的合同为例,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需经订立书面合同再至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再公告三个程序,权利的转让从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于专利转让,如果转让方属于中国大陆的法人或个人,受让方属于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须出具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同意转让的批件。
而对于专利的许可实施,一般也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作为被许可方要注意要求合同备案,合同备案的意义并非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2、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审查: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1、项目名称;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5、风险责任的承担;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7、验收标准和方法;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9、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10、解决争议的方法;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3、审查中的注意点:
合同性质的认定:技术合同中,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四大类合同,而在每一大类里面又有若干小类,比如,技术开发合同有合作开发合同和委托开发,如何从实质上进行区分,从而决定具体的法律适用。
4、主体资格条款:
对于技术合同而言,主体资格的审查也必须严格,比如在技术开发中,要明确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权利有没有共有等等。
1.技术标的条款:技术合同的标的都与技术有关,要详细地约定清楚技术的名称,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等等。
2.技术资料和情报的保密:对于技术合同而言,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问题尤为突出,各方有必要进行约束。该条款具体包括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接触秘密的人员,相关资料的处理、保密的期限,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等。
3.风险责任的承担条款:法律对于风险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而是赋予当事人约定自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并且依惯例等仍无法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因此,作为合同签订之初,双方应首先协商清楚该风险的承担比例。
4.技术成果的归属条款:合同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所以多数情况下,成果归属是不做强制性规定,而是赋予双方自由约定的权利,只有在约定不明,或者是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法律才会给予一定的补充。比如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和转让等。
5.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法律规定无约定且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在实际操作中,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都有可能对专利技术后续的改进,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各方均可无偿或优惠或优先利用对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但如果,双方在科技开发能力上具有明显的差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后需改进成果的归属和使用情况。
6.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由于技术合同的专业性特别强,所以对于其中的一些关键易混淆,或理解上易产生歧义的术语和关键词,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案例]甲方(专利权人)同意乙方(被许可方)在许可期限与产品范围内将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以OEM、ODE委托加工的方式使用。这是在许可协议中、甲乙的约定,在许可方式的选项上,又细化了相关权限,其中的歧义大家有没有发现?乙方是代工方还是第三方?是代工方。
愿意:乙方作为被许可人,找第三人代工生产使用该专利技术,贴的是乙方的商标。而在案例中,是其他公司授权乙方以OEM、ODE委托加工的方式贴牌使用该第三方的商标。
因此,在市场上发现贴有其他公司的商标的商品使用的是该专利技术,但由于加工生产的一方是被许可人,法院终审判决第三人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