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8年12月11日,嘉兴市建委下发通知,根据各县(市、区)住建局上级财政补助结余资金,重点是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自查上报材料,决定对秀洲、嘉善、桐乡三地进行实地抽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骆小民副主任提出四点要求:
(1) 要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对资金管理落实的每个环节要了如执掌,存在问题必须整改;
(2) 要落实责任,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监管,要跟踪到底,防止层层截留,检查要常态化;
(3) 要统筹协调,加强计划安排,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的制度建设,要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协作,发挥建设部门的主导作用;
(4) 要注重绩效,开展绩效评价,推进项目建设,用上级补助资金助推城市建设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