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支持领域、申报主体与方式及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9-04-18 关键字: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
一、支持领域
项目支持的技术领域属于《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8〕86号)中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范围。
二、申报主体与方式
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业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重点考察申报单位或项目牵头单位。
(一)企业
1.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
2. 具有突出的科技研发能力,对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
3. 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2018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无严重失信行为;
4. 具有一定的产学研服合作优势。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5. 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完成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拥有专利代理师或取得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的人员3名以上。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已承担过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的企业;
6. 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二)高校、科研院所
1. 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属于上述支持领域。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
2. 具有突出的科技研发能力。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对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给予优先支持;
3. 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申报项目的相关技术领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4. 具有一定的产学研服合作优势。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运用机制;
5. 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不少于3人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
6. 具有较强的专利实力。相关技术领域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