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知识产权评估采用国内、国际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在假设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通过估算知识产权经济寿命期内的合理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核心是收益年限、收益额、折现率。
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
(1)专利产品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额)。收益额可以因评估目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计算口径,如采用净利润、净现金流量等。
专利实施产生的收益预测情况包括:未来产品市场及可能的市场份额;产品生命周期的变化;企业有形资产的相关配套能力;企业提供的历史数据并结合业内其他企业的相关历史资料和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对于尚未实施的专利参考专利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财务预测等并结合收集到的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相关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
(2)企业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折现率)。
【折现率选择考虑的因素】
无风险报酬率、投资回报率、通货膨胀因素、与所选收益额的计算口径相匹配,还要能够体现资产的收益风险。
【折现率确定的主要方法】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风险累加法、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法。
(3)专利产品预期获利年限(收益期限)可以预测。
根据专利技术应用领域平均更新速度、技术先进程度、成熟程度、垄断程度、法定保护年限、专利产品寿命期、有关的合同约定期限等合理确定专利的剩余经济寿命。
通常专利经济寿命要短于专利的法律剩余保护年限。
【要素取值与评估值的一般规律】
(1)预期收益额越大,评估值越高;
(2)折现率越大,评估值越低,反之越高;
(3)获利年限(收益期限、经济寿命)越长,估值越高,反之越低。
【运用收益法评估对象】
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权、经营权以及企业整体价值等。
采用收益法评估,注重了专利的实施效果,即未来收益,兼顾了发明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是知识产权评估首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