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有何优惠?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哪些基础材料?
1. 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2.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3.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高级人才引进政策。
4. 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申报当地省/市/区科技创新类补贴资金的前提必要条件。
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 总目录。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5.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6.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7.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8.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9.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0. 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11.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12.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3.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7);参与企业财务报表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