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亏损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30 关键字:研发加计扣除、亏损企业

总所周知,企业刚起步阶段,不可避免的要面临亏损。那么亏损的企业能享受到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么?如何享受呢?这是很多初创者的心声。文章将为您详细解释亏损企业的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以供参考。

  在我国,亏损企业是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但并不是所有亏损的企业都可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法律对企业的亏损也是有要求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意味着,发生亏损的企业可以减少未来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在享受优惠期间,企业亏损继续扩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只要属于研发活动与费用的支出,企业还是可以继续享有研发积极扣除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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