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召开的江苏省第七届产学研合作大会上,参会企业就创新研发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公开向社会“悬赏”征集解决方案,500多家企业针对169项技术难题“开价”1.8亿元。
如何满足企业对技术的渴求、怎样实现技术走向产业化的迫切愿望、怎样做技术成果转化才能畅通无阻……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新时代背景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技术评价是成果转化的前提
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过程中,准确的技术评价是整个转化和交易过程的基础,影响其质量的高低、决定其成败。广义来讲,技术评价分为两部分,一是评估技术的先进性、经济合理性与生产可行性,二是根据生产实际和市场,评估出该项技术较为准确的价值,即交易价格。
别因信息不对称让技术与需求擦肩
技术与需求的信息不对称、标准不对称,是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
一是需求信息不对称——技术持有人拿着技术找不到转化渠道,企业有技术需求却不知技术在哪里。二是目标不对称——技术研发一方更重视技术含量,企业一方则更注重经济效益。
消除这种不对称,还要从交易平台着手。充分依靠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大数据资源,让交易平台在线上线下同时发挥作用,将技术的对接需求和企业对技术的需求连入大数据库,让供求信息和技术成果转化路径一目了然。
此外,企业可以公开向社会发布技术需求,而技术研发机构也可以向企业展示成果。政府应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开展技术转移工作,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发布技术成果转化推广目录。
以完善的制度解决交易的后顾之忧
综合来看,我国的技术交易市场尚不完善,除了评价机制和供需矛盾,还存在技术成果转化交易成本高、转化交易专业从业人员少、技术成果知识产权不明晰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国家、地方的相关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来实现交易转化路径的优化。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所说的完善,不是完善某一个平台或某一个交易所,而是一种技术成果转化体系的完善。
完善适应新经济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发释放创新创业动力与活力是搭好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这座“鹊桥”的必要手段。要加强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优化专利审查流程,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还应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完善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扭转唯论文、唯学历的评价导向;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工作的科研人员,加大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来源: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