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这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带动了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但与此同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对加大侵权惩处力度的呼声日益强烈。同时,新经济业态的兴起,国际交往的密切和深入,使今天的知识产权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更大挑战。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实践,以更大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对此,意见作出针对性部署。意见共99条,在“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社会监督共治”“优化协作衔接机制”“健全涉外沟通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并明确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意见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今年4月23日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中,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惩罚性赔偿额度达到国际较高水平。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提出,加快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的修改完善,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这必将对侵权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生命线,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意见》的出台将切实保护好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有助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能量,更好推动核心技术创新,赋予创新发展之舟更加强大的远航动力。
来源:科技日报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