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政企三方共同推动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距离,主要表现为企业需求和供给不匹配、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融资效率低等,整体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金融体系供给与科技企业需求不匹配
从政府方面来看,科技型企业由于追求创新,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可抵押资产较少,且面临较大风险,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以促进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机构往往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初创期对其回避,更倾向于在其成熟期阶段进行投资。从风险投资项目来看,大多数投资集中在网络和IT行业,对科技服务方面的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并不多,大多数投资项目倾向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投资于种子期的较少,而种子期是最需要资金支持的阶段。2016年创业风险投资基金41.3%用于起步期,38.2用于成长期,只有5.8%用于种子期。种子期的投资项目只有17.2%。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有不同的融资需求,尽管现在的服务平台和融资渠道越来越多,但是针对性差,无法“对症下药”,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导致资源利用率低,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
首先,我国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不够全面,同时宣传力度不够,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主要集中在论文和专著方面,无法实现产品的转化。其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技术活动与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复杂活动,转化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产业化之后未必能产生预期收益,对中小企业来说风险较大。再次,在利益分配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课题大多数由国家科研经费支持,承担的风险小,但是企业成果转化大部分是自有资金投入,承担风险大,转化成功时在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上也会存在分歧。最后是转化主体能力欠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经营规模、机器设备、流动资金等方面资源不足,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自身经营能力和可承受风险,从而错过最佳投资机会。
(三)科技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科技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建立,但是整体来说,内容比较散,联系不紧密,没有统一完整的体系,无法达到预想的效果。同时,监管政策和科技金融的发展不同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金融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我国从2011年开始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起步较晚,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和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金融机构无法得到足够的信息来验证企业的还款能力。信息不对称降低了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信心,整体社会信用体系仍需完善。
(四)科技企业融资效率低
中小板、创业板和风险投资应是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但其规模有限且准入门槛高,无法满足企业巨大融资需求。真正能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企业融资还是以银行信贷模式为主。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重技术、高风险的特征也使得其资产抵押不足,无法有效担保,商业银行对其资产评估存在困难导致融资效率低。科技型企业大多集中在科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调查和审核过程更加复杂,从前期提出申请到最后通过审批的时间较长,可能会错过最佳投资机会。科技型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和应用的特性决定了其融资数额大并且周期长,融入资金后其盈利能力也无法保证,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足和稳定性差也导致其融资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市场环境变化或资金链断裂,企业就会面临前功尽弃甚至破产的风险。
来源:毛璐璐《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