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近年来一种创新融资方式。它与传统的融资方式最大的不同就是不需要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把其自身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如: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作为质押物,就可以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从而获得资金。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直接质押融资模式,亦称北京模式。基本结构为 “银行 + 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该模式的创新主导是银行,银行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主动推出与知识产权质押相关的金融产品。
第二种是间接的质押融资模式,亦称上海浦东模式。基本结构为 “银行 + 政府基金担保 + 专利权反担保”,该模式是以政府作为主导的,当小微企业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时,就由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为其提供担保,为了维护提供担保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权益,企业需要将其拥有知识产权反担保给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三种是混合模式,亦称武汉模式,它把前两种模式进行了融合。基本机构为 “银行 + 科技担保公司 + 专利权反担保”,武汉市政府把第三方担保机构引入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由科技担保公司负责为其提供担保,与上海浦东模式相同,企业需要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反担保给科技担保公司。
来源:帅晓林,叶海琴《中国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