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举办的2020年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上,三星公司在对外播放的PPT中,其展示的面部识别图标,“神似”苹果公司的Face ID图标,三星由此被指涉嫌抄袭。
为什么APP或其相关图标会频频“撞脸”?这些“撞脸”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被“撞脸”的商家究竟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即APP及其相关内容可被认定为是《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APP作为网络商品,与其他商品一样,也有自己的商标,图标即可被视为商标,相关权利人享有商标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 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应被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判断APP“撞脸”是否构成侵权,要看两大要素。从著作权角度判断侵权,首先要看APP或其相关图标的设计是否属于常规设计,若属于常规设计,设计要素就会很接近,这未必构成侵权。其次,要看APP图标对于相关人群来说,相似程度多高。在判断是否侵权时,一般要从设计师角度来看,APP图标设计中是否含有独创性内容。这些意见对于判定侵权与否,至关重要。
那么,从商家角度来看,究竟该如何维权、避免被“撞脸”呢?
可通过《商标法》进行维权。在APP开发过程中,相关权利人可为APP图标申请商标,这是一种很好的选择。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遵循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谁就享有商标权。同时,商标权的类别繁多,权利人在申请商标权时,一定要加以注意和区分,以免在申请操作环节上出现纰漏,不利于商标的保护。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