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转化到人才培养体系中;另一方面是转化产生经济效益。本文主要从经济效益上讨论。高校将智力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具体指高校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研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其中成果提供方是完成科技项目的学校,接受方是科技项目委托方或成果购入者。转化的结果,一方面是成果的权属法律关系发生变化:从提供方转移或部分转移到接受方;另一方面,成果植入接受方现有的技术体系,取代相应的落后部件,优化技术体系的整体质量,达到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类型有直接转化和间接转化两种。直接转化方式主要有:①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②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③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④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间接转化指主要通过各类中介机构进行转化,主要方式有:①通过政府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②通过高校内部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③通过社会组织(如科技咨询中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目前,现阶段高校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方式主要采用的是政府引导和市场扩散相结合,这也是高校常见的科技成果转化途径。这种方式整合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优势,是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形式。政府引导即政府依托其强大的公信力和行政力,通过组织实施各级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计划,聚集包括高校在内的优势科技力量,围绕社会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和创新,为解决实际问题奠定理论和技术指导;技术市场扩散即在科技成果供需双方之间按市场规则构建双向选择的平台,根据市场需求,交易已有的科技成果,或形成新的产学研联合体进行研发、转化和产业化。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技术市场的体制将会更加完善,阻碍科技要素流动的藩篱将逐渐消除,成果转化的渠道会愈加通畅。
来源:许斯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