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人才结构不合理、利益分配不合理、制度不完善、资金投入不够、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相对较慢、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于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也相对较差等弊端。
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供需信息不对称、体制机制不健全、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不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与巨大的科研投入形成强烈对比;另一方面,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不同步,农业科技成果不能够高比例的转化为显示生产力,很多农业成果被滞留在实验室、计算机、试验田、展览馆或档案馆中,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收益分配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我国科研成果归属权不明确、不能对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进行统一标准、主体责任不明、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与分配比例不合理、科研人员激励政策难以操作、科研人员的收益分配得不到保障、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的身份被所限制、科研人员不能分享专利转化收益以及专利实施率太低,这些因素严重降低了我国科研人员对工作的热情,从而导致科研成果少、转化率低。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研究:
1 构建多元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针对上述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一系列问题,相关研究者也相对提出了意见及对策,如要以国家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创新并完善制度,转化供需结构需要通过改善农业科技成果来实现。加强培新农民的技术授之以渔,改变其传统的模式培育新型农民,把农技推广体系往多元化方向构建,适当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合理体制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创新积极性,以直接有效的办法激励科研人员积极主动转化科技成果等众多方式解决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当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满足市场化需求。其中,完善取得科技成果后可进行奖励制度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催化剂。
2 完善科研成果产权归属制度
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难点及重点是科研成果产权归属问题,想要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强调专利技术的转化,一定要明确科技成果产权归属问题,通过建立契约化的产权归属认定规则激发各方参与技术转移的意愿。其次还要给予科研成果明确的知识产权,为企业协同创新提供激励条件,尽最大努力减少企业风险的承担,合理界定职务发明的范围以改善转化身份被限制的问题,明确职务发明人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居于主要地位。
3 完善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
科研人员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明确科研人员在岗位中职责,建立由科研人员参与有一定主导权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利益分配比例,增加研发的积极主动性,最大化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增添动力。在利润分配中重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市场化中的推广作用,从而提升科研人员的长期创新能力。
来源:王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文献综述》